问题 | 房东开租房证明怎么写 |
释义 | 一、写房屋租赁证明的方法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时,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作为租赁证明。房屋租赁证明中应包括如下方面的主要条款: 1、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 2、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 3、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 4、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 5、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6、此外,承租人在经出租人同意后,还可以在其承租的期限内,将承租的房屋出租给新的承租人。 二、租房证明的格式怎么定 租房证明虽说在很多场合都需要应用,但是它只是一种普通证明格式,所以没有相关的法律来硬性要求要怎么出具格式,可以根据个人的习惯来书写,也可以根据需求部门的规范和要求来书写,只要证明能明确房东与房客的租赁关系和相关居住登记信息就可以了。 1、租房证明谁来开比较好 对于住房证明类的居住证明出具,最好由具有居住登记职权的社区居委会或者派出所来出具比较好。房屋出租人不具备居住登记资格,所以房东出具的租房证明只能说明租赁存在的关系,没有法律权威性和效力,如果是需要办理相关业务的时候,还是要到职权部门申请出具会比较好。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四条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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