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众的钱是否能退回,还要看是否被犯罪嫌疑人挥霍、警方是否能追回。钱如果被司法机关追回的,是有可能返还给受害者的,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很难把钱全追回来。依据二高一部的相关司法解释,公安机关负责对非法集资的资金进行追缴,追加资金后用于返还受害者,但全部返还在实践中是比较难的。 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以上是您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