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社保 转出需要手续: 1、临时账户人员办理账户转移时,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临时建账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填写《临时基本 养老保险 缴费账户转移申请表》。 2、临时建账地社保机构在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发出《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 3、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联系函》的回执传至临时建账地社保机构。 4、临时建账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回执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基金划转等转出手续,并将临时账户转移接续信息传送至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 5、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临时账户转移接续信息以及转移基金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接续手续,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