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本市有房产怎么取住房公积金 |
释义 | 律师分析: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合作建房等自住住房; 2、购买二手住房; 3、建造自住住房; 4、本市农业户籍缴存职工在户籍地建造住房; 5、翻建自住住房; 6、在本市范围内大修自住住房; 7、偿还购房贷款; 8、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租金; 9、预提交首期房款; 10、直系亲属在本市范围内购房提取; 11、在既有住房中安装电梯。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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