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培训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
释义 | 培训费的进项税可以认证抵扣的,但发票必须得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认证抵扣的,取得的培训费专用发票进项税金不属于不可以抵扣的范围内容,因此可以进行正常抵扣。 进项税指的是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实行一般计税方法的企业在进行增值税计算时,先按当期销售额和适用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再以该销项税额对当期购进项目支付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间接算出当期的应纳税额。 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情况有哪些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本条第1项至第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因此企业培训费属于职工教育经费核算的内容,根据会计准则规定记入当期损益,期末结转至本年利润。按照税法的规定,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可以当期抵扣,但超过部分则在以后期间抵扣,需要做纳税调整确认递延。外出参加培训的住宿费、培训费都可以做进项抵扣,记得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也类似,场租设备租赁费也都可以抵扣,但是发生餐费不能抵扣。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按3360抵扣销项税额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二)购进货物及相关应税服务的非正常损失;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和产成品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的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商品的运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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