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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假化妆品怎么赔偿
释义
    法律分析:一、假化妆品怎么赔偿
    经营者出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的,由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对经营者进行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二、什么是假冒伪劣产品
    国家质检总局规定了假冒伪劣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
    2、伪造或者使用的虚假的产地的;
    3、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
    4、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5、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失效、变质的;
    7、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
    8、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
    9、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
    国家质检总局还规定,经销下列产品经指出不予改正的,即视为经销伪劣商品:
    1、无检验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允许销售证明的;
    2、内销商品未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者和产地(重要工业品未标明厂址)的;
    3、限时使用而未标明失效时间的;
    4、实施生产(制造)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的;
    5、按有关规定应用中文标明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含量等而未标明的;
    6、高档耐用消费品无中文使用说明的;
    7、属处理品(含次品、等外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装的显著部位标明“处理品”字样的;
    8、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而未标明有关标识和使用说明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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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9 9:3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