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刻章需要带哪些资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 刻章一般需要带上以下资料: 1、需要带上一式两份的刻章申请,申请上需要法人签名;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还有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复印件,要是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要受托人带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还有授权委托书; 4、印章登记卡; 5、如果是更换印章的还要带上旧印章作回收用。无论是公民还是组织需要印章的,都是要先备案,不能擅自乱刻公章,否则就会涉及到违法。 法律依据: 《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七条国家权力、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发机关的印章管理部门开具公函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审批刻制手续。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以及法人身份证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准刻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须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任命的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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