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单位职工最低缴费基数1572.9元,最高缴费基数7864.5元。 法律依据:《关于贵阳市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公告》一、单位职工最低缴费基数1572.9元,最高缴费基数7864.5元 1、2010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1458元(2621.5元/月),60%为1572.9元,300%为7864.5元。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1572.9元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高于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7864.5元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月平均工资在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的,按实际工资额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