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残疾人嫖娼根据我国法律规章,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捕,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捕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置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嫖娼作为一种违背道德,有伤社会风化的行为,当然是为法律所不允许的,属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章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