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角欠款应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在处理公民个人之间或企业之间的三角债务时,在符合代位权条件的情况下,通过行使代位权帮助债权人取得债权,在遇到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时不要急于放弃,要调查一下债务人是否有到期的债权没有积极行使,如果有并且符合代位权行使条件,债权人完全可以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但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危及到债权人利益的时候,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第三人向自己偿还债务人之债。 代位权的行使需要符合四个条件。 第一,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第二,需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 第三,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已害及债权人的债权; 第四,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三角债务中间那个要向自己的债务人主张还债,向自己的债权人主动还债。不过因为中间债务人没有行使其债务权或者是和该债务权相关的权利,而影响债权人到期了债务权还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用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此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三角债务写借据的方式: 1、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具体信息; 2、借据内容要相对完善,一般要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内容; 3、借据需要经三方签字确认,并且最好一式三份。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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