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是驰名商标打造驰名商标的误区有什么 |
释义 |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打造驰名商标的误区如下: 1、驰名商标必须时注册商标才能申请; 2、驰名商标可以在任意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认定必须是经过国家商标局或者国家司法机关经法律程序认定后方可; 3、驰名商标一经认定终生有效,驰名商标认定后仍然需要小心使用,一旦触犯国家法律规定,同样将面临撤销或降低其职称的情况;等等。 一、中国驰名商标是什么 依据商标法的规定,中国驰名商标一般是指,经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按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驰名商标通常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限制是:生产、经营者不能把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或用在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二、中国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有什么区别? 中国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的区别有: 1、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的含义不同。 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而普通商标则不需要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也不需要享有较高声誉。 2、认定或者获取方式不同。 普通商标一般是商标局认定,而驰名商标有时需要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认定或法院的判定。 保护强度不同。 普通商标在正常情况下使用未受到特别法律保护的绝大多数商标;驰名商标一旦认定,就享有了特别的法律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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