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驰名商标,打造驰名商标的误区有哪些 |
释义 |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打造驰名商标的误区如下: 1、驰名商标必须时注册商标才能申请; 2、驰名商标可以在任意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认定必须是经过国家商标局或者国家司法机关经法律程序认定后方可; 3、驰名商标一经认定终生有效,驰名商标认定后仍然需要小心使用,一旦触犯国家法律规定,同样将面临撤销或降低其职称的情况;等等。 一、企业怎么申请中国驰名商标 企业申请中国驰名商标的途径如下: 1、直接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可的驰名商标; 2、在商标异议程序中一并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3、在商标争议程序中一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4、在商标侵权行政处理过程中,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5、在商标侵权民事诉讼程序中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认定驰名商标。 二、我国加强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是怎样的 我国加强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有: 第一,对具有独创性的驰名商标可给予跨商品类别保护。 第二,对于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自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二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撤销。 第三,明确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制度。驰名商标所有人要形成较强的法律意识,把可能会与其驰名商标混淆的近似驰名商标的文字、图形注册成联合商标,还可以在类似商品或不类似商品上注册防御商标,从而禁止他人使用驰名商标,实现对驰名商标的主动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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