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基本农田地块的落实; (2)县级规划中土地用途分区、布局与边界的落实; (3)各地块土地用途的确定; (4)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扩展边界的划定; (5)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安排。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六)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