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出票日期(大写):数字必须大写,大写数字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举例:2005年8月5日:贰零零伍年捌月零伍日捌月前零字可写也可不写,伍日前零字必写。2006年2月13日:贰零零陆年零贰月壹拾叁日 (1)壹月贰月前零字必写,叁月至玖月前零字可写可不写。拾月至拾贰月必须写成壹拾月、壹拾壹月、壹拾贰月(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月)。 (2)壹日至玖日前零字必写,拾日至拾玖日必须写成壹拾日及壹拾_日(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伍日),贰拾日至贰拾玖日必须写成贰拾日及贰拾_日,叁拾日至叁拾壹日必须写成叁拾日及叁拾壹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票据法 》 第八十一条 支票 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