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反洗钱的意义是什么 |
释义 | 1、有利于及时发现和监控洗钱活动,追查并没收犯罪所得,遏制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2、有利于消除洗钱行为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潜在金融风险和法律风险,维护金融安全; 3、有利于发现和切断资助犯罪行为的资金来源和渠道,防范新的犯罪行为; 4、有利于保护上游犯罪受害人的财产权,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 5、有利于参与反洗钱国际合作,维护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 一、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有多少类 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有7类,包括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洗钱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依据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洗钱罪必须是将法定的特定上游犯罪所得进行洗白才能构成。洗钱罪不同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不属于侵害司法管理秩序犯罪,而是属于侵害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因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都会涉及大额金钱的往来,这些金额巨大的违法所得通过洗白进入市场会严重影响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二、协助洗钱罪数额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协助洗钱罪的数额的量刑标准如下:参与洗黑钱,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构成洗钱罪,而洗钱罪会判刑多少年,要依据犯罪情节而定,一般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数额达到3000万就是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洗钱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行为又称洗钱,其意是指犯罪分子为掩盖其不法行为,将赃款通过金融活动将“黑钱变白”,从而达到可以公开使用的目的。换言之,即犯罪分子将犯罪所得的赃款,通过另一种犯罪行为,使其合法化;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了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实施了洗钱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依本条第2款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实施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分子为自己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则应按照刑法吸收犯理论,重行为吸收轻行为,从一重罪而论,按其所实施的犯罪定罪量刑,不实行数罪并罚;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掩饰、隐瞒该财物的非法性质和来源。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道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而误认为是合法来源的财物,不构成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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