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特别防卫的概念与适用范围
释义
    特别防卫是指在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发生时,公民可以采取无限制的正当防卫行为,对防卫行为的后果不负刑事责任。根据中国《刑法》规定,特别防卫行使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存在严重危险的暴力犯罪、犯罪正在进行中、防卫行为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
    法律分析
    特别防卫,又称为特殊正当防卫、无过当防卫、无限防卫。
    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的限度的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
    中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这一规定,特别防卫权的行使,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客观上存在着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这是行使特别防卫权的前提条件;
    第二、严重的暴力犯罪是正在进行中的,这是行使无限防卫权的时间条件;
    第三、防卫行为只能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的,这是行使无限防卫权的对象条件。
    拓展延伸
    特别防卫:法律依据、适用条件与案例分析
    特别防卫是刑法中的一项辩护事由,其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刑法》相关条款及司法解释。特别防卫的适用条件是在面临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而采取的合理防卫行为。适用范围包括紧急避险、紧急制止犯罪以及紧急制止他人非法侵害等情况。通过案例分析可以发现,在特别防卫的适用中,需要综合考虑被告人的主观恐惧、客观危险程度、防卫手段的合理性等因素。因此,特别防卫在刑事审判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实践价值,能够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结语
    特别防卫是一项重要的刑法辩护事由,其法律依据包括《刑法》相关条款及司法解释。在面临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安全和财产,特别防卫允许采取合理的防卫行为。特别防卫的适用条件包括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正在进行中,防卫行为针对的是不法侵害人本人。特别防卫的适用需要综合考虑被告人的主观恐惧、客观危险程度和防卫手段的合理性。特别防卫在刑事审判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实践价值,能够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五条 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被保护人;
    (三)对被保护人的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四)将被保护人带到安全场所保护;
    (五)变更被保护人的住所和姓名;
    (六)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向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确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将采取保护措施的相关情况一并移交人民检察院。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6 22:4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