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到起诉书后多久开庭 |
释义 | 法律没有规定收到起诉书后多久开庭,但是法律对于案件审理的整体时间有规定。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起诉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起诉状:起诉状是起诉的主要文件,需要在起诉前认真撰写,列明起诉的事实、依据和请求等内容; 2、证据材料:起诉需要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协议、凭证、证人证言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和请求; 3、相关证件:根据具体案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件,如身份证、营业执照、行驶证等; 4、授权委托书:如果由律师代理起诉,则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5、诉讼费用:诉讼费用是诉讼过程中必须支付的费用,需要提前准备。 起诉的流程: 1、调查取证:当事人应当调查取证,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 2、起草诉状: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起草符合法律要求的诉状,明确自己的请求和诉讼事实、理由等,并附上相关证据; 3、递交诉状:当事人应当将起诉状递交至被告住所地或者事发地人民法院,同时交纳诉讼费用。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五日内向起诉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4、被告答辩: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答辩,说明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附上相关证据; 5、开庭审理:庭前准备工作完成后,法院将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辩论,法院可以询问当事人或者证人,查阅证据等; 6、审判裁决:庭审结束后,法院将根据调查取证情况、当事人的陈述和已有证据等作出判决或者裁定。判决或者裁定一经宣告,即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需要缓期开庭或变更开庭时间,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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