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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释义
    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那么,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一)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五)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六)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七)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八)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九)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以上就是关于违反食品安全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什么责任的相关规定,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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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9:5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