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来务工子女上学需要的证件如下: 1、居住证或从事1年及以上就业证明; 2、户口本; 3、《房产证》或者购房协议或购房收据,如果没有房产证,则要有在房产局备案的租房合同; 4、《学前教育毕业证》,幼儿园毕业的孩子都会有的; 5、《出生医学证明》,如果没有一定要去孩子出生的医院补上; 6、其他需要准备的还有《幼儿疫苗接种证明》、连续三个月的水电费缴费发票或收据。 公立小学入学条件是,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要办理相关居住证件,父母或父母一方须持有1年及以上有效的居住证、务工证明、以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未列入保险范围的外来务工人员,在就业所在地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办妥灵活就业登记,或街道、乡镇开具的从事1年及以上就业证明。 符合入学条件,未进行入学登记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或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登记、审核手续。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地点,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有关学校供其子女就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