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量清单由谁负责编制 |
释义 |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并进一步规定,“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工程量清单是由招标人来编制的。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的同时,编制出拟建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随招标文件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清单项目进行报价。“03规范”仅规定“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相比,“08规范”的规定更为严格,采用了“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的表述。 二,编制人,必须是经过国家注册的造价工程师才有资格进行编制,因为从工程量清单格式的要求,清单封面上必须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方为有效。 工程量清单的使用注意事项 三,工程施工过程是工程量清单的主要使用阶段,在这个过程是发包人控制造价与承包人追加工程款的关键时期,必须加大管理力度。使用工程量清单的合同,一般单价不再变化,工程量则随工程的实际情况有所增减。所以发包人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进度款的拨付,避免超付工程进度款,占用发包人资金,降低投资效益,此外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尽量减少设计变更与签证的数量。而承包人则需按照合同规定和业主要求,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原则与内容,同时要注意增减工程量的签证工作,及时与业主或工程师保持联系,以便合理追加工程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建设部令第 107 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制定的。 工程量清单应当依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有关技术资料、计价规定以及施工现场条 件、工程具体情况等编制。 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由发包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或定额计价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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