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中外合资公司要用到的材料都有什么 |
| 释义 | 注册中外合资公司要用到的材料有: 1.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 2.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营各方订立的合营企业合同; 4.合营各方订立的合营企业章程; 5.合营各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6.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 7.《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存根》等。 一、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与公司法区别是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与公司法区别: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与公司法的区别: (1)《公司法》对股东的出资比例未作规定,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 (2)《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而三个涉外企业法对此未作明确规定,适用于我国《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的规定; (3)《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董事会讨论通过,并经审批机构批准。 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国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有以下程序: 1.由全体发起人发起并订立设立协议。 2.全体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3.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4.进行必要的行政审批。 5.股东认购股份、缴纳出资。 6.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7.确定公司的组织机构,选举董事会、监事会。 8.申请设立登记。 9.登记发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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