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需要什么资料 |
| 释义 |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需要提供的资料: 1、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 2、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营企业合同; 4、合营企业章程; 5、合营各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6、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 7、《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全国组织机构代码预赋码通知单》; 9、《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存根》; 10、《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1、《关于安全生产经营的承诺书》 一、中外合资公司注册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原件1份,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 2、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1份,各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 3、合营各方订立的合营企业合同(原件4份,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 4、合营各方订立的合营企业章程(原件4份,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 5、合营各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1)中方合营者: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中方合营者盖章); (2)外国合营者:提交投资者所在国家的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A、合营者为公司时,提交注册登记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 B、合营者为自然人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3)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合营者:提交投资者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1份,证明文件需经相关机构转递): A、合营者为公司时,提交注册登记证明 B、合营者为自然人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6、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 7、《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全国组织机构代码预赋码通知单》(办理批准证书专用联原件); 9、《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存根》(原件1份); 10、外国投资者或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11、《关于安全生产经营的承诺书》(原件1份,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 二、中外合资公司注册流程如下: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 2、租房,专门的写字楼租间办公室。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到房管局备案。 3、编写公司章程,章程需要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5、注册公司,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等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等交给工商局。大概15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6、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印章公司,去刻公章、财务章。 综上所述,成立中外合资公司需要提供中方以及外方的合法开业证明,其中中方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发照机关备案章,外方为企业法人的需要提供开业登记证复印件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