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道路上飙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高速行驶、反复并线、频繁穿插的,在高速公路上时速超过180公里,城市快速路上时速超过160公里、其它城市道路上时速超过100公里的以及在道路上驾车炫耀特技,如漂移等均可以认定为“飙车”。一旦违规交警部门将以涉嫌危险驾驶犯罪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交警部门也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一般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将面临二千元罚款,执法机构还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在高速行驶的过程中,驾驶人如果出现飙车或者追逐竞驶的,很可能会造成连环追尾,甚至出现重伤或者死亡,社会危害性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