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民楼下门市能开饭店嘛?? |
释义 | 住宅楼下可以开餐厅。但需要满足一系列相关条件才行,需符合的条件是: 一、商住结合楼房,商住结合楼房并非商住两用房,在商业区域可以开餐厅; 二、排烟条件,根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内容显示,凡未配备烟道的商业住宅楼房,不允许开餐厅; 三、规划因素,若排烟口距离周边敏感目标未达标时,不允许开餐厅。 1、商住结合楼房关于住宅楼房是否允许开餐厅的说法,首先要考虑的因素便是楼房的类型,如果是单纯的居民楼房,即便是1楼有车库位置,也不允许开餐厅。但相对于商住结合楼房而言,大多在1~3层的位置均属于商业区域,在满足了基本的商用条件之后,在该区域之内允许开餐厅。 2、排烟条件其次便是针对商住结合楼房的排烟设施进行判定,如果满足排烟条件依然可以开餐厅,但未满足条件者,不允许开。根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第81条内容规章,凡是在结合楼房的基础下与居民住宅楼直接接触的商业区域,在未配备专用烟道的商业位置,并且影响周边相邻的商业运营,则在这种条件下不允许开设餐厅。 3、规划因素在楼房的建造与开发当中也会考虑到各种相关的因素,尤其是在商业区域之内的各种设施。当商业区域针对排烟系统的安装,并未符合环境技术规范的前提下,也不允许开餐厅。例如在相关的技术规章中,如果油烟在经过排烟管道排出后,由于排放口所在的位置与周边敏感目标较近,只有20米距离时,则不允许开设餐厅。 法律依据:《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第八十一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举措,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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