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斗中轻伤判定的准则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法律对轻伤的规定以及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根据法律规定,轻伤包括肢体或容貌损害以及听觉、视觉或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若打架导致他人受轻伤,则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按照故意伤害轻伤的量刑标准进行判刑。故意伤害行为必须致受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才构成故意伤害罪。在打架斗殴双方都有轻伤的情况下,可以调解处理,也可以协商赔偿,互不追究刑事责任,也可以提起自诉,要求追究对方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1. 法律对轻伤的规定:包括对人身健康造成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这些损伤涉及肢体或容貌损害,以及听觉、视觉或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 如果打架导致他人受轻伤的话,那么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此时就要按照故意伤害轻伤的量刑标准对行为人进行判刑。 2.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3.故意伤害行为必须致受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才构成故意伤害罪,理由是: 第一,虽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未对具体的伤害后果作出规定,但第二款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严重残疾等伤害后果的刑事处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根据伤害后果的程度和刑罚的轻重成正比的逻辑,可以认为第一款所规定的刑罚就是对应轻伤这种危害结果的。 第二,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但书规定,危害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若故意伤害行为仅造成被受害人轻微伤,则其行为应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能认为是犯罪。 第三,司法实践中对人体伤情进行法医学鉴定的量化标准是《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在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时,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来解决故意伤害罪的量刑问题,而在适用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时,应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来解决定罪问题,即伤害后果达到什么程度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一、打架斗殴双方都有轻伤怎么办? 打架的双方都是轻伤的,可以调解处理,调解后双方可以都不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调解不成的,公安机关就会追究双方的刑事责任,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再由双方提出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诉讼请求,由法院进行判决。 建议双方调解处理。 公安机关如果不追究,双方可以协商赔偿,互不追究刑事责任,当然,也可以提起自诉,要求追究对方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结语 轻伤是指对人身健康造成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这些损伤涉及肢体或容貌损害,以及听觉、视觉或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打架导致他人受轻伤时,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伤害后果的程度和刑罚的轻重成正比的逻辑,可以认为故意伤害轻伤的刑罚就是对应轻伤这种危害结果的。在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时,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来解决故意伤害罪的量刑问题;在适用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时,应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来解决定罪问题。打架斗殴双方都有轻伤时,可以调解处理,也可以协商赔偿,互不追究刑事责任,也可以提起自诉,要求追究对方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五条 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被保护人; (三)对被保护人的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四)将被保护人带到安全场所保护; (五)变更被保护人的住所和姓名; (六)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向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确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将采取保护措施的相关情况一并移交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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