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献血量达到或超过1000毫升,本人用血报销没有上限,用多少报销多少;家人用血最多报销1000毫升(等量报销)。在同一个中心血站或血液中心的献血量,不同血站的不能累积。 公民无偿献血可享受的待遇有哪些? 1、无偿献血累计达1000毫升以上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 2、无偿献血提倡一次献血400毫升;参加捐献血小板一次,按献血800毫升计算; 3、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享受献血量五倍的免费用血,五年后等量免费用血; 4、献血者家庭成员(指父母、子女和配偶),五年内可享受献血量两倍免费用血; 5、献血者和其家庭成员免交临床用血互助金。 献血相关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非法采集血液的; 2、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 3、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十四条 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