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公安办案期限是多少天 1、公安办理治安案件,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办理刑事案件,时限更为严格。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公安办案流程有哪些 公安办案流程一般如下: 1、接受案件:包括控告、自首、报案、扭送等; 2、审查; 3、立案; 4、侦查: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 查、查封扣押、 通缉等; 5、破案; 6、采取强制措施; 7、继续侦查完善证据; 8、侦查终结; 9、移送审查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