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癌症能申请贫困户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符合以下条件的农户不得列为贫困户: 1.在集镇、县城或其他地建(购)商品房或有住房装修豪华的、家用电器市场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在本村以外拥有商铺的贫困户(移民搬迁户不作为刚性条件,5000元的条件不包含摩托车); 2.家庭有私家车、大型农用车、工程机械的贫困户; 3.家中有任村三委会成员的贫困户(系统内需要保留的村党员干部,原则上由县扶贫局核实备案); 4.家庭成员中由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由财政部门统发工资,或在国营大中型企业工作、收入比较稳定的贫困户; 5.家庭成员有担任私营企业及各类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的,长期从事各类工程承包、包发等盈利性活动的,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贫困户; 6.家中长期无人,无法提供其实际居住证明的,或长期在外打工,人户分离的贫困户; 7.家庭成员中有自费出国留学的、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贫困户; 8.因赌博、吸毒、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长期从事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且拒不改正的贫困户; 9.对举报或质疑不能作出解释的贫困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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