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想要在城市区域建房,现在比较难,相当于开发商建设商品房,则需通过市发改委批项目,国土局批地,规划局批准用地范围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向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能销售。如果是在农村宅基地建房,因农村一户只允许有一处宅基地,因此在分户或者特殊情况下才能申请新的宅基地。如果建房是需要使用耕地的,需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才可以建房。如果是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通过就可以建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按照前款规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