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合同3年加2年是怎么回事 1、合同3年加2年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3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再次签订两年的劳动合同,法律无具体规定。新劳动合同的期限,双方约定即可,均不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合同期满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与用人单位协商继续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长短可以协商决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是怎么回事? 1、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是因为双方当事人关于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问题不能够达成一致,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的法律依据是我国法律法规当中的规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