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选择科学的存货计价方法 |
释义 | 在确定存货计价方法时,要坚持以下标准:以历史成本为基础;坚持客观性原则,如实反映销售成本与期末存货价值;坚持谨慎性原则,保证企业所有者和潜在投资者作出决策时尽可能避风险,使风险收益最大化。 选择存货计价方法需要考虑的首要因素是存货的特点及其管理要求。第二方面的因素就是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财务的影响。第三方面的因素就是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经营管理和业绩评价的影响。 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需要考虑上述多方面的因素,而采用任何一种方法都难以兼顾各方面的要求。 一、存货盘盈、盘亏的处理 第一,存货盘盈的处理。企业盘盈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第二,存货盘亏的处理。存货发生的盘亏或毁损,应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根据造成存货盘亏或毁损的原因,分别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人营业外支出。 [例1]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因暴雨毁损库存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实际成本为20000元,收回残料价值800元,保险公司赔偿11600元。该企业购入材料的增值税税率为17%。 批准处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23400 贷:原材料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400 批准处理后: 借:原材料8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800 借:其他应收款116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11600 借:营业外支出11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11000 二、订立仓储保管合同的基本要求有什么 订立仓储保管合同的基本要求是: 1.签订仓储保管合同必须选择保管条件优、保管水平高、信守合同、收费合理的保管方,特别是要根据储存货物自身的质量、牲和对储存的技术要求来选择。 2.签订仓储保管合同的核心要求是安全、稳妥、保质、保量储存货物,因此签约时应重点把握住货物入库、验收和出库、验收两个环节,要把验收方法、标准以及交接手续条款定清、定准。 3.由保管方代办运输的条款中,应明确规定保管方有按期作好进站准备、向车站港口申报车船的托运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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