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莞e申报不了,可以联系工作单位、出租屋出租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等责任主体或辖区村警务室工作人员申报个人信息,或更正个人联系电话后再完善申报。 法律依据: 《东莞市关于强化东莞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通告(第41号)》 第六条 做好个人健康防护。请广大市民合理安排出行活动,非必要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尽量避免到疫情发生所在市(县)出差旅行,减少路途风险,出行时务必落实好个人防护工作。如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须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自觉配合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当好个人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坚持“个人防控四要”,即口罩要戴、社交距离要留、个人卫生要做、新冠疫苗要种,做到常通风、勤洗手、多锻炼。如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告知工作人员并按指引采集核酸样本。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