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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维护费用收费标准
释义
    (二)土地管理费:使用土地每平方米0.4元;征用土地,不超过征地总额的3%。依据鲁价发[2001]30号文件规定。
    (三)土地出让金: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收取不低于评价估地价的20%、40%、80%的土地出让金。依据鲁国土资发[2000]252号文件规定。
    (四)耕地开垦费:占用基本农田的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12倍收取(每亩10000—12000元);占用一般耕地的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8—10倍收取(每亩8000—10000元)。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山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五)土地登记费:1000平方米以下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加收40元。依据[1995]鲁土籍字第11号文件规定。
    (六)土地使用证工本费:精装本每本20元,简装本每本10元。依据计价格[2001]1734号文件规定。
    (七)土地租金:划拨土地补办租赁手续,根据用地性质和土地等级按每平方米1.04—6.59元收取;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按照用地性质,以租赁合同额的15—25%的标准收取;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的,按照实际用途的土地纯收益之差收取租金。依据《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泗政办发[2001]50号文件及县长令规定。
    
     该内容由 孙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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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7:0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