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把眼睛打瞎了是几级伤残 |
释义 | 正常情况下一只眼睛失明,另一只眼睛健康的话,一般的是四级残疾到五级残疾。平常不是根据单独的一个症状就可以评残的,一般平常需要先到劳动保障部门儿申请评残,然后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根据体检结果才能够评残。 一、西宁市伤残鉴定级别赔偿标准 工伤评残索赔标准:1.到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2.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3.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通知鉴定伤残等级。4.鉴定伤残等级在市级(设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的医疗机构。5.评定伤残等级后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6.评残结束后,拿着伤残鉴定书申请工伤赔偿。 二、工伤伤残认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伤残认定,根据伤残的程度分为一到十级伤残等级。符合评残标准一级到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符合评残标准五级到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符合评残标准七级到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伤残等级越靠前,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越高,通过劳动维持生活水平的能力就越低,得到的工伤赔偿就越多。因此,工伤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视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 三、做伤残鉴定去哪里 通常,工作中受伤的,遗留功能障碍的,要在当地劳动部门统一组织。民政评残的时间,应该向民政部门申请。交通事故评残时间,按照保险公司或者法院通告时间。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5.5五级 5.5.1定级原则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5.2五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5.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五级。 1)四肢瘫肌力4级; 2)单肢瘫肌力3级; 3)双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 4)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 5)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 6)完全运动性失语; 7)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一项者; 8)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 9)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10)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中的一项; 11)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 12)一侧前臂缺失; 13)一手功能完全丧失; 14)肩、肘关节之一功能完全丧失; 15)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 16)一手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完全丧失; 17)双前足缺失或双前足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8)双跟骨足底软组织缺损瘢痕形成,反复破溃; 19)一髋(或一膝)功能完全丧失; 20)四肢大关节之一人工关节术后遗留重度功能障碍; 21)一侧膝以下缺失; 22)第Ⅲ对脑神经麻痹; 23)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控制眼压者; 24)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25)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2; 26)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27)双眼视野≤40%(或半径≤25°); 28)双耳听力损失≥81dB; 29)喉或气管损伤导致一般活动及轻工作时有呼吸困难; 30)吞咽困难,仅能进半流食; 31)双侧喉返神经损伤,喉保护功能丧失致饮食呛咳、误吸; 32)一侧上颌骨缺损>1/4,但<1/2,伴软组织损伤>10cm2,但<20cm2; 33)下颌骨缺损长4cm以上的区段,伴口腔、颜面软组织损伤>10cm2; 34)一侧完全面瘫,另一侧不完全面瘫; 35)双肺叶切除术; 36)肺叶切除术并大血管重建术; 37)隆凸切除成形术; 38)食管重建术后吻合口狭窄,仅能进半流食者; 39)食管气管或支气管瘘; 40)食管胸膜瘘; 41)胃切除3/4; 42)小肠切除2/3,包括回肠大部分; 43)肛门、直肠、结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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