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不能将车牌单独转到对方名下,只能连同车辆一起过户,车辆过户的手续如下: 1、夫妻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双方的身份证明;结婚证等到当地车辆管理所进行办理过户手续。 车管所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给新车主。 夫妻转让车牌,车辆属于夫妻婚后共同的财产,所以属于转移,并不是过户行为。其具体的操作是丈夫将车牌变更给妻子,需要先将车辆的名字由丈夫的变成妻子的,妻子向车管局申请将名下的两辆车车牌互换,之后妻子可以将互换之后的车辆再重新变更给丈夫名下,就完成了车牌的过户。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六条 申请转让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让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一并办理新的抵押登记。 在机动车质押备案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质权人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一并办理新的质押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