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
释义 | 医务人员的权利有: 1、医疗诊治权: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检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等的权利。(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无关或者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2、设备使用权:有获得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3、科学研究权:医师有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 4、继续教育权:有参加专业培训,接受医学继续教育的权利; 5、人身安全权:在执业活动中,医师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 6、经济待遇权:有获得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7、民主管理权:对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医务人员的义务有: 1、遵守法律法规及技术操作规范的义务:是最低的医德要求; 2、如实记载和妥善保管病例的义务:是确保为病人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的根本保证; 3、如实告知和说明义务; 4、抢救及转诊的义务: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抢救危急病人,是医务人员执业时会经常遇到的情况,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造成医疗纠纷或者严重后果,产生不好的影响。对于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不能因为强调挂号、缴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有紧急手术抢救指征的急诊抢救病人应立即直接送进手术室; 5、保护病人隐私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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