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辅导员法律法规知识(什么是生活辅导员) |
释义 | 1.什么是生活辅导员 辅导员制度是目前中国大陆高校普遍采取的一种学生管理制度。从事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管理、就业指导、心理健康以及学生党团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每个辅导员一般管理一个或数个班级。 辅导员职责按照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执行。1952年,国家提出要在高校设立政治辅导员;此后,不少高校建立了辅导员制度,1961年,党中央庐山会议上出台专门文件,提出在各高校设立专职辅导员,并得到实施;文化大革命期间,思想政治工作被“四人帮”利用,思想政治工作声誉遭到破坏;1978年,国家教委出台文件,在高校恢复辅导员制度。 高校辅导员是履行高等学校学生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要经过系统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本标准是国家对合格高校辅导员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高校辅导员开展学生工作的基本规范,是引领高校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的基本准则,是高校辅导员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制定和实施本标准,一是为了进一步增强辅导员职业的社会认同,建立辅导员职业相对独立的知识和理论体系,确立辅导员职业概念,提升辅导员职业地位和职业公信力,逐步增强广大师生和全社会对辅导员工作的职业认同;二是为了进一步强化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政策导向,为各级部门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基本依据,推动各级部门进一步制定完善辅导员队伍准入、考核、培养、发展、退出机制;三是为了进一步充实丰富辅导员工作的专业内涵,引导辅导员系统学习职业相关理论知识、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为辅导员主动提升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指出路径和方向;四是为了进一步规范辅导员的工作范畴,逐步明晰辅导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边界,增强辅导员的职业自信心和职业归属感。 2.应聘辅导员岗的综合基础知识是什么 基础知识涉及到方方面面,历史地理文学数学国情国力法律法规。 主要靠平时积累的。但有些地方的基础知识侧重于某些方面的,比如法律知识。 具体在招考公告上会有规定。 你可以去{环球网校}公务员频道查询下相关的信息,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leraning/class_gwy/。 3.心理辅导员守则 心理辅导员工作守则: (一)专业要求 1、心理辅导员在从事心理辅导与治疗时,应热爱专业工作,认真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心理辅导道德准则,在其工作中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道德标准。 2、心理辅导员应乐于助人、热情、真诚,对来访者力求做到尊重、理解、关心、接纳,牢牢把握发展性、教育性的辅导原则。 3、心理辅导员应不断学习与本专业有关的知识,通过不断改善自身的工作实践、教学和科研水平,以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提高专业服务水平。 4、心理辅导员应具有较为广博的知识,能广泛的接触各界人士,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 5、心理辅导员应保持自身情绪的稳定与身心健康,在自身处于极度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来访者。 (二)对来访者的责任 心理辅导员的工作目的是对来访者负责,使他们获得适当的服务并由此获益。 1、心理辅导员不得因来访者的性别、民族、国籍、宗教信仰、价值观等任何方面的因素歧视来访者。 2、心理辅导员在辅导关系建立之前,应使来访者明确心理辅导与治疗工作的性质、工作特点以及这一工作保密性质和来访者自身的权利。 3、心理辅导员在对来访者进行辅导时,应与来访者对问题重点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应与来访者达成书面协议。 4、心理辅导员应明确自己的工作原则在于指导来访者自己帮助自己,促进其成长,自强自立,而并非使来访者在其未来的生活中对心理辅导员产生依赖。 5、心理辅导员应本着对来访者认真负责的精神进行工作,全面详细地了解来访者的情况,理解对方的需求。 6、心理辅导员应了解自己专业职能的局限性,对于自己不适合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建议来访者去有关部门治疗。对来访者提出的超出自己职能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 (三)与来访者的关系 心理辅导员应尊重并无条件地接纳来访者,按照本专业的道德规范与来访者建立良好的辅导关系。 1、心理辅导员应对自己所处的位置对来访者的潜在影响有清楚的认识,不得利用来访者对自己的信任或依赖谋取私利。 2、心理辅导员应努力保持和来访者之间客观的辅导关系,为此应避免在辅导中出现双重关系(即应避免与熟人、亲友等建立治疗关系);一旦已建立的治疗关系超越了客观的界限(例如发展了异性之间的亲密关系),应采取适当措施终止这一治疗关系。 3、当心理辅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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