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鞍山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1、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 2、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如不是企业参保则不需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 3、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需主治医师开证明,然后该主治医师的科主任签字,再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转院证明; 4、异地就医回当地报销比在当地就医少报10%,如没有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则少报20%; 5、带上以上资料到当地医保处即可办理。 鞍山医保异地就医报销的条件: 1、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员,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但未办理联网结算,在异地就医备案地发生的住院费用; 2、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员,已办理转诊备案但未办理联网结算,在转外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3、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员,在鞍山市以外因突发疾病进行治疗而发生的住院费用; 4、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或转诊备案在本市以外发生的非急诊住院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