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青岛律师证申请指南 办理机构: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 办理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律师资格; 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4、品行良好; 5、取得省司法厅或省律师协会岗前培训合格证; 6、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7、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等情形。 提交材料: 1、《律师执业登记表; 2、有关部门出具的辞职或无业身份证明及经市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身份公证书; 3、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4、市司法局出具的实习满一年,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5、省司法厅或省律师协会颁发的执业岗前培训合格证; 6、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律师聘用合同; 7、身份证、资格证、学历证、户籍证明、暂住证复印件; 8、执业证注册信息卡; 9、申请兼职律师执业证除提交上述第1、4、5、6、7项材料外,还应提交本单位出具的符合兼职律师条件的身份证明及同意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 办理程序: 1、律师事务所将律师的申请及《律师执业登记表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司法局审核; 2、逐级上报至省司法厅。 办理期限:15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