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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属于
释义
    法律分析:遵守法律,尊重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民法典的重要基本原则。一般来讲,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属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涉及当事人的利益,只要当事人的意思不与强制性规范、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相抵触,就承认合同的法律效力,国家及法律尽可能尊重合同当事人的意思,一般不予干预,由当事人自主约定,采取自愿的原则。但是,合同绝不仅仅是当事人之间的问题,有时可能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涉及维护经济秩序,合同当事人的意思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表示,不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对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国家应当予以干预。至于哪些要干预,怎么干预,都要依法进行,由法律、行政法规作出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二条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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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