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无优势。入党条件分别是:1、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2、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3、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4、执行党的决议; 5、按期交纳党费。由规定可见,《党章》并未区分申请人的民族界限,因此不存在少数民族优先入党这种说法。需要说明的是,共产党员是唯物主义者和无神论者。因此,信仰宗教的人和有浓厚宗教感情的人不能入党。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