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和强暴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强奸,是在被害人不愿意的情况下,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使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行为。 通奸,是指已经结婚的人自愿与配偶以外的异性发生性行为的行为。 强奸与通奸的主要区别是: 一方与他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强奸的,不能定为强奸罪。 第一次性行为没有经过一方的同意,但事后没有告发,后来一方又多次自愿与另一方发生性行为的,不宜以强奸罪论处。 强奸被害人后,对被害人实施精神上的威胁,迫使其继续发生性行为的,应以强奸罪论处。 双方先是通奸,后来一方不愿继续,而另一方不同意,并以暴力等进行胁迫,强行与一方发生性行为的,定为强奸罪。 一、性侵和强制猥亵性 性侵是指发生性关系,成立刑法中的强奸罪;强制猥亵成立强制猥亵、侮辱罪。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强制猥亵、侮辱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侮辱、猥亵他人的行为。性侵即强奸罪是与被害人发生性行为,强制猥亵通常表现为性行为以外的侵犯被害人性自主权的行为。强奸罪的被害人是女性,强制猥亵、侮辱罪的被害人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 二、通奸的含义是什么 通奸:是指已婚人士在谈婚论嫁之前自愿与配偶以外的异性发生性行为或者双方发生性行为。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通奸一般不是犯罪,因为我国法律对通奸没有定罪规定。但在某些情况下,通奸往往涉嫌其他犯罪行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通奸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二款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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