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官为什么怕第二次开庭 |
释义 | 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案件审理的进度,以及其他因素来确定开庭次数。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更准确的查清事实,做出公证合理的审判。因为在第一次庭审中可能会出现证据过多,证人过多或者案情比较疑难复杂,第二次开庭就是为了查清事实,做出公证合理的审判。 在法院诉讼中,经第一次开庭审理后,如果承办法官认为第一次开庭没有能完全查清案件情况、或认为有些证据和事实需要进一 步核实调查的、或出现了新的证据需要双方质证等情况,都可以决定进行第二次开庭,甚至第三次开庭,只要在规定的审理期限内,都是合法的。 第二次开庭法官是否会当庭宣判 看情况来判定: 一、如果案件符合以下条件可能法官会选择当庭宣判,即证据充分且确凿、案情不复杂; 二、如果案件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法官不会当庭宣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一审法官怕上诉吗 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对一审法院是没有什么影响的。不管是一审法官还是二审法官都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来审理案件的。上诉的案件也未必都改判,大部分上诉案件的结论都是:原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维持原判。但是,如果一审法官明显枉法判案,造成错案的,依法要追究责任,对一审法官是有很大影响的。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2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违法审判责任: (1)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2)违反规定私自办案或者制造虚假案件的。 (3)涂改、隐匿、伪造、偷换和故意损毁证据材料的,或者因重大过失丢失、损毁证据材料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向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汇报案情时隐瞒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和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者因重大过失遗漏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5)制作诉讼文书时,故意违背合议庭评议结果、审判委员会决定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文书主文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6)违反法律规定,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故意违背法定程序、证据规则和法律明确规定违法审判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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