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香港居屋申请条件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香港居屋申请条件有多种情况。下面几种人,不管是单身人士还是家庭组合,都可以进行购买居屋第二市场的申请:1、房委会或房屋协会辖下住宅单位之租户;2、房委会辖下中转房屋的认可居民;3、获房屋署发给绿表资格证明书人士;4、长者租金津贴计划的受惠人;5、持有由房屋署发出保证书的屋宇事务助理。 法律依据: 《香港居屋计划》 第二条 以下五类人士,不论是单身人士或家庭组合,均可以申请购买居屋第二市场的单位: 1、房委会或房屋协会辖下住宅单位之租户 2、房委会辖下中转房屋的认可居民 3、获房屋署发给绿表资格证明书人士 4、长者租金津贴计划的受惠人 5、持有由房屋署发出保证书的屋宇事务助理 6、参加房屋署自愿离职计划而获发《确认资格证明书》的人士。此等人士只可购买居屋第二市场计划内可供转让的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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