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犯法。 领养 的孩子不需要办理出生证明,到民政局办理领养手续即可。如果办理假的出生证明,将会受到一定的惩罚。 出生证的填写内容:父母姓名, 身份证 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等。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 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 抚养 、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