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工资分两次发,应合并两次工资所得,一起征收个人所得税。缴纳个税多少跟分两次发关系不大,跟两次工资所得的合并金额有关。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以下各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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