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毕业生档案寄到哪里 |
释义 | 一般寄到生源地人社局的,但是如果你的户口已经不在生源地、而且生源地也没有工作单位的话,那只能到户口所在地去报到、存档案。如果你想把档案放回户口所在地的话,那就拿着户口本、身份证和学校联系申请回户口所在地人社局。就算是打回到生源地人社局,如果你签就业协议,那你的报到证和档案就是派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然后你拿到报到证和毕业证以后就到报到证名头所在地的人社局去报到,如果工作单位不是国企、事业单位的话,那就在你报到地的人才办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满一年可以办转正定级,然后就有干部身份了。之后如果需要调档案,那就直接办干部调转就可以了。如果转正定级之前你换工作、调档案了,那就要改派,然后重新报到。 1.档案一直没有寄走,可能还在学校保管,学校一般会保留2年左右; 2.档案留的地址出了问题,当时大学毕业时,档案一般是邮回本人高考生源地的人社局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区的人才市场,这个地址是有本人确定的,检查一下是不是之前写错了。 3.新工作单位,一般现在单位国企,档案可以放在企业,询问一下是不是放在你们单位了。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二、明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四、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和转递。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不得拒收符合存放政策以及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转来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如实反映存档人员的出生日期、教育培训、工作经历、职务任免、职称评审、奖励处罚、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要加强与存档人员本人、工作单位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有关材料,建立规范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机制。存档期间不再调整档案工资。档案转递时,行政(工资)介绍信、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等材料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备材料。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2),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八、严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纪律。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令第30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承担起业务把关责任,在档案和材料接收、查(借)阅、转递、保管等环节,严格制度、全程把关、不留死角。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涂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在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方面弄虚作假,严禁为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新建、重建档案,不得无故推诿拒收档案,不得出具虚假证明,不得擅自向外公布或泄露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内容。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严肃查处,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