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虚假离婚是指夫妻关系中的一方或双方没有真实的离婚意图,通过双方的串通和对方的欺诈,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虚假行为。只要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拿到离婚证或者是离婚判决书生效了的有法律效力,双方就解除了夫妻婚姻关系,男女双方不再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