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骞村、杏园村、上双寨村、新寺村、骏马村、段家村、广大门、下桥梓口、务庄村、夏家堡村、谢一村、谢二村、西十里铺、朱坡村、北里王村、西北村、西寨村、上塔坡村、大居安村、枣园村、团结村、周北村、方家寨、柳林村、铁一村、铁二村、观音庙、王家村4村、太平堡村 法律依据: 西安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及环境提升项目段家村整村征地拆迁工作的通告》  为推进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以下简称全运会)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及环境提升改造,保障全运会顺利召开,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审批土地件》(陕政土批〔2016〕395号、陕政土批〔2018〕81号、陕政土批〔2018〕168号),市政府决定启动全运会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及环境提升项目段家村整村征地拆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村征地拆迁范围:杏园立交以东、北三环南辅道以南、欧亚大道以西、世博大道以北(具体范围以测量红线为准),灞桥区灞桥街道段家村集体土地及地上合法的建(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 二、全运会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及环境提升项目段家村整村征地拆迁由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委托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