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个人有两个公积金账户不合并是有影响的。根据国家规定,在我国一个职工只能有一个公积金个人账户,如果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需要及时办理合并手续。 两个公积金账户合并方法如下: 1、需要填写公积金账户转移凭证: 2、到原单位盖章,并请求工作人员帮忙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3、待账户转移成功后,再将转移凭证,拿到现单位盖章; 4、最后再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盖好章的转移凭证,到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账户合并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